原來這樣的小產權房是合法的 與其他房屋有何不同 |
“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在新農村建設等名義下出售的建筑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目前的“小產權房”有兩種: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于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連外村農民都不能夠買;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占用耕地違法建設的。 首先應當明確的是,小產權房只要依法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就是合法建筑,因為法律是允許鄉村集體在集體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因此,并非只要是“小產權房”就是非法建筑。目前,一些“小產權房”在銷售環節存在某些問題,與現行法律法規有沖突,因此,許多人誤以為是“小產權房”就是非法建筑。“小產權房”,只要買方人是本集體成員,并且符合“一戶一宅”規定,提供了相關審批手續,就可以確權。 來源:土地資源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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