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再取消152項地方行政審批事項,涉及一級建造師、特(一) 級資質等多項建設領域 |
2016年2月19日中國政府網網發布,再次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與工程建設領域相關的有多項,小編已在附表中標紅。 國務院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 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 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好取消事項的后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特別是涉及安全生產和維護公共安全的,要進一步細化措施,明確責任主體和工作方法,做好跟蹤督導工作。 以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等形式設定的面向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的審批事項已清理完畢。今后行政許可只能依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設定,不得把已取消的中央指定事項作為行政許可的設定依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確需立即實施行政許可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可以設定臨時性的行政許可。 附件:國務院決定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共計152項) 國務院 2016年2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國務院決定第二批取消 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共計152項) 以上內容轉自:央視網新聞,《施工技術》編輯整理 ![]() |
上一篇:中國新建住宅將推廣街區制 不再建設封閉小區(全文)
下一篇:人民日報:拆除小區圍墻,不是中央拍腦袋決定的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