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街區制不能簡單理解為“拆圍墻” |
住建部新聞發言人:正確理解“逐步打開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 在時隔37年之后,去年底中央召開了城市工作會議,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發表了重要講話。今年2月21日,新聞媒體報道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廣大人民群眾高度關注這次會議的召開,對《若干意見》也給予了高度評價。 這兩天,社會各界都在學習討論《若干意見》。這種學習討論本身,就是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更增加了我們做好工作的力量。 討論中,不少網友對“推廣街區制,逐步打開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發表了看法。歸納網上討論的意見,有一條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對街區制給予了肯定。同時,一些網友也存有疑慮。 我們認為:一是街區制是對世界城市規劃經驗的總結,也是發達國家通行的做法;二是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確實存在問題,主要是它影響了路網的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斷頭路”,是造成交通擁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響了社區居民的出行。因此,《若干意見》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 在理解和落實過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幾點: 一是要認真全面理解好“逐步”兩個字。“逐步”就是要有計劃,要有輕重緩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拆圍墻”。 二是《若干意見》對這項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導性的要求,具體實施中還要制定細則,特別是各省、各城市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在制定辦法過程中,肯定要聽取市民意見。 三是要實施逐步打開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的城市,都會考慮到各種實際情況,考慮到各種利益關系,依法依規處理好各種利益關系和居民的訴求,切實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 住建部希望,要全面準確把握《若干意見》的精神實質,正確理解文件的本意,不要誤讀。只有全面準確理解文件精神,才能更好地貫徹落實。 住建部正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認真傳達學習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努力抓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讓人民生活更美好。 近日有關“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的消息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我國長期延續的封閉小區居住模式是否會因此改變?開放大院小區道路,業主公共權益如何保障?沒有了圍墻,住宅安全如何保障?未來將如何“逐步打開”?針對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新華社記者采訪了權威專家。 “打開封閉式小區,我家小區要拆嗎?” 這幾日,圍繞“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街區制”等新提法,不少網民發出疑問。 “文件的宗旨是為解決過去城市發展中的矛盾和治理‘城市病’開出藥方,一方面要弄清楚文件的本意,另一方面要避免誤讀政策。”上海同濟大學副校長、曾擔任2010年上海世博會總規劃師的吳志強說。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楊保軍說,街區制是相對于封閉小區而言,文件提出了“推動發展開放便捷、尺度適宜、配套完善、鄰里和諧的生活街區”目標,正是為了解決城市支路毛細血管不通暢問題,以改善城市道路微循環。 吳志強說,目前這一政策正被誤讀,不能把推廣街區制理解為簡單的“拆墻運動”,更不是說全國所有城市都要拆圍墻。“要打開的主要是那些歷史原因造成的單位大院和超大的封閉小區,他們大都占據城市中心的公共地帶,造成城市道路梗阻、斷頭路和丁字路。” 他認為,只有影響到整個城市的交通運行、景觀和管理的超級大院和住宅小區才是未來需要打開的,比如一個工廠大院,里面有廠房、職工住宅小區、科研樓和幼兒園等,2到3公里長的圍墻阻礙了交通,這樣的大院就應該被切分成幾個更小的組團,中間的道路用于公共通行,緩解城市交通壓力。 開放小區有悖物權法嗎? 一份網上調查顯示,約四分之一接受調查的網民表示最擔心“停車場、綠地、健身等公共資源被占用”。 根據《物權法》,建筑區劃內的道路、綠地等屬于業主共有。不少人質疑,小區道路、綠地、花園等公攤面積,自己是花了錢的,不能說公開就公開。 對此,北京大學法學院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認為,有此擔憂倒是好事,說明老百姓在關注自己的財產權利。但另一方面,擔憂有些過度,因為目前出臺的文件只是對這項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導性的要求,具體執行需要結合實際細化政策。 接受采訪的幾位專家都非常肯定地表示,在我國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將來推進封閉式小區和單位大院開放過程中肯定會尊重物權法。 吳志強說,文件在開頭就提出下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則,明確表示要堅持依法治理與文明共建相結合。“未來的城市治理一定是走向法治階段,法治化和社區民主是未來城市治理的兩大導向,改革就是為了讓百姓生活更美好。” 樓建波認為,在政策推進中,將按照法律規定,在保障人民群眾財產權利的基礎上,通過法治程序逐步實現目標,通過更具體的配套政策推動需要開放的封閉大院和小區逐步有序開放,在這一過程中如果群眾財產有減損的,應給與補償。這些政策一旦明確,擔憂就應該沒有了。
“治安誰負責?”面對網上的評論,相關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大學、住宅小區基本沒有圍墻,但樓棟安保比較到位。而中國小區是大門看得嚴,里面看得松,今后如需拆墻,還要優先強化建筑物的進出安全性。 吳志強指出,對小區安全、噪音等擔憂多是源于誤認為開放小區就是要“拆墻”。其實,開放小區主要是打開方便出行的出入口,對于小區安全,可通過加強巡邏、技防、安防等多種措施加強治安管理。 楊保軍說,隨著我國進入城市型社會,城市管理會越來越精細化。未來更加開放的街區模式下,我國也會進入樓宇安全管控時代,智能的管理手段將大大提高安保能力和水平。 專家表示,街區制還需要硬件保障和軟件支撐。比如,解決好停車、物業管理、環境保護、住宅區域公共空間等問題,這是實現住宅街區化的前提。
文件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 “這其實明確了后續的實施策略。”楊保軍說,未來推廣街區制將遵循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原則。新建小區比較好操作,可以先推廣積累經驗,用事實證明小區安全能得到保障,這一理念得到大家更多認可后,逐漸在存量小區推廣。 對此,吳志強也表示,后續推行應借鑒改革開放30多年的有效經驗,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楊保軍同時表示,對已建成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開放也并非“一刀切”,一定要遵循因地制宜、分類施策。要不要打開,主要看對城市路網系統造成割裂損害的程度。 從意見看,未來新建住宅推廣街區制,將出現更多“尺度適宜”的組團式社區。楊保軍認為,美國平均120米就有一條街道,很少有邊長超過200米的大社區。 專家表示,推進封閉社區和單位大院開放,政府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推行中一定要尊重百姓意愿和需求,要邀請社區百姓發表意見和訴求,充分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 “從農耕社會進入城市型社會,中國未來城市的最大特點就是開放。”楊保軍說,打破封閉式小區和大院無疑將改變我國傳統居住模式,但只有走出過去封閉的城市孤島,轉變傳統觀念,才能構建“四通八達”的便捷城市交通網。(記者韓潔、郁瓊源) 內容轉載自公眾號 新華視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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