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招:物業公司服務差 業主應該怎么辦 |
市民吳女士來電:小區物業公司服務非常差,不但衛生搞不好,安全也經常出問題,但是物業費卻催得最緊。如果我們對物業服務不滿意,是不是可以不要物業服務,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呢?遇到不靠譜的物業公司,業主該怎么辦? 廣廈熱線回復:對物業不滿意,是不是就可以不交物業費呢?記者就此咨詢了相關法律人士。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因此吳女士反映的情況,不能以放棄物業服務而不交物業費。對于物業公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可通過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解決。 鑒于享有物業服務合同解除權的是業主委員會而不是單個業主,如果物業公司服務差、不作為,導致業主與物業公司有糾紛時,業主要及時向業主委員會反映訴求,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要積極與當地有關部門溝通,甚至可以起訴物業公司。 法律人士也提醒廣大業主,“對物管服務不滿意,我就不交物業費”這樣的理由,在法庭上是不成立的。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既然已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交納物業費就是業主應盡的法律義務,籠統的“物業服務質量差”并不能成為推翻合同約定、拒絕交納物業管理費用的理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于不在業主繳納范圍內的,可以拒絕繳納;服務質量過差,可暫時拒交;如果物業公司提供了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也有權拒交。但是這些情況都需要業主保留并提供確鑿的證據,否則無故拒交物業費將得不到法院支持。 來源:長沙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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