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繳存公積金”的政策還需細化 |
據新華社報道,武漢、成都、長沙、合肥、南昌等5省會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在武漢召開聯席會,就自由職業者和在校大學生自愿繳存使用公積金等議題達成合作行動計劃。這意味著不久的將來,農民工、在校大學生等群體在這5座城市可自愿繳納住房公積金。畢業后如果在上述五城就業,不僅自愿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以接續,繳存的金額和時間也可以連續計算,而且對于新就業且暫時沒有購房能力的大學生,他們在租住基本住房時,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等到他們后期購房時,前期所提取的公積金將不會影響可貸額度。 從理論上來說,目前實施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各類用人單位及其在職員工繳存的住房儲金,一定意義上是對具有穩定工作、穩定收入人群的一種福利,一些自由職業者、農民工、在校學生完全沒機會享受這個政策。而開展“大學生繳存公積金”客觀上能夠讓大學生們融入這個圈子,擴大公積金的覆蓋范圍和受益群體,這值得肯定,反映出社會對更多群體日趨公平。 況且,這項政策的出臺,或許很大一定程度上來說,目的還在于留住更多年輕人。之前就有媒體報道稱,作為國內高校最為密集的城市之一,每年武漢畢業生大多流向北上廣深等地區,在當地就業的比例不高;高等院校培養學生,對地方上的反哺功能日益弱化。正因此,這些地方為了留住年輕人可謂煞費苦心,把目光“投向住房”可謂是個好招。 這項政策的出臺乃至引發的爭論都在于其戳中了“住房”這個當下青年群體的痛點。房子成了絕大多數當代中國青年焦慮的源頭,尤其是剛畢業的年輕人和正在就讀的大學生,他們看不到留在大城市的希望。如果單從單純政策本身的出發點來說,這個計劃沒有問題,繳存與否完全是個人自愿。 但同時也應該看到,公告政策最重要的還在于公平性,就如有人所擔憂的那樣,大學生們并沒有實現自立,還要依靠家里養活,實際上讓大學生繳存公積金就是從家長那里預約。對于有購房能力的家庭來說,讀書期間繳存公積金當然是好事,肯定會受到家長和學生雙方的歡迎,但是對于家庭貧困的大學生來說,會不會造成“二輪負擔”,顯然是個問題。更有可能的是,這種若隱若現、無形之中的門檻會不經意間加劇本來就顯現的貧富差距。因為,那些有可能享受不到這種政策福利的人群,可能往往才是最需要社會關注的那些人。 所以,好的出發點要真正實現好的效果,除了好的動機外,及時配套合理科學的保障制度尤其重要。比如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進行相應的調整,考慮得更加周全,讓“福利”分配得更加合理。從這個意義來說,我們很多現實問題,難題并不在于找不到解決方案,而在于如何盡量做到公平。青年人們對“公平”和“房子”幾乎是同等的焦慮,這在任何一項公共決策中值得深思。 文/張璐 來源:紅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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