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審批手續優化具體措施出臺,建筑企業“增速”要點搶先知! |
導 言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作出部署。 《意見》從8個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務和具體要求。 (1)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要求2018年10月底前以省為單位公布各層級政府“四辦”目錄。 (2)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聚焦企業和群眾關注的重點領域重點事項,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 (3)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全面清理煩擾企業和群眾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等各類無謂證明。 (4)大力推行審批服務集中辦理。優化提升各級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功能,深化和擴大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 (5)著力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清理整合政務信息系統,加快信息聯通共用,打通數據通道,開發便民應用,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6)創新便民利企審批服務方式。 (7)深化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中介服務事項,營造公平競爭的中介服務市場。 (8)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意見》還總結歸納了各地方典型經驗做法,下面整理了有關建筑行業的要點。 浙江省“最多跑一次”經驗做法 (1)建設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2.0版,推動投資項目100%應用平臺、100%系統打通、100%網上審批、100%網上申報。 (2)推進區域環評、區域能評,建設、人防、消防施工圖“多審合一”,建筑工程“竣工測驗合一”。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和國有土地出讓“標準地”改革。 (3)構建覆蓋企業、自然人、社會組織、事業單位和政府機構5類主體的公共信用評價、信用綜合監管、信用聯合獎懲3大信用監管體系。 2 江蘇省“不見面審批”經驗做法 (1)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則,全省共有5個設區的市、17個縣(市、區)、27個開發區成立了行政審批局,將市場準入、投資建設、復雜民生辦事等領域的行政許可權劃轉至行政審批局行使,變多個主體批為一個主體批,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 (2)大力推行“3550”改革,即“3個工作日內開辦企業、5個工作日內獲得不動產登記、50個工作日內取得工業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打通投資建設領域審批中的“堵點”,解決群眾不動產登記的“痛點”,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著力打造國際先進水平的營商環境。 (3)在全省推廣“五聯合一簡化”、“多評合一”、“網上聯合審圖”經驗做法,大力推動可研報告、節能評估報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三書合一”,變“接力跑”為“齊步走”,報告編制時間壓縮2/3,支出費用減少60%。 (4)積極推動網上聯合審圖、電子踏勘等,實現“多圖聯審”的材料網上遞轉、網上審圖、網上反饋、網上查詢,全面開啟了“線上受理、聯合審圖、集成服務、綜合監管”的不見面審圖新模式。 (5)在全省開發區、高新區、鄉鎮(街道)率先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全程代辦制度,提供“店小二”式專業化服務,由各地公布代辦事項目錄,組建專業化代辦隊伍,為企業提供無償幫辦服務,變“企業辦”為“政府辦”。 3 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經驗做法 (1)穩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率先開展企業名稱登記改革試點,在全市實施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首創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一企一證”改革。 (2)采取強化基礎、提前介入、告知承諾、同步審批、會議協調、限時辦結等舉措,進一步優化產業項目審批流程,加快產業項目落地速度。 (3)建立完善“兩庫一細則”,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對67個行業、領域、市場探索實施誠信管理、分類監管、風險監管、聯合懲戒、社會監督“五位一體”事中事后監管。 4 湖北省武漢市“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經驗做法 (1)打通投資審批綠色通道、不動產登記提速通道、證照數據共享通道、審批系統融合通道。市級審批服務辦理時限平均每個事項壓縮10.6天,申報材料平均減少0.87份。 (2)按照網上辦事是常態、網下辦事是例外的要求,優先推行“網上辦”,構建全市統一的身份認證系統、統一的政府大數據中心。 (3)圍繞服務招商引資,打造產業項目、政府投資、土地供應“三個綠色通道”,優化工業投資、政府投資、企業投資審批“三張流程圖”,推行分段審、分時批工作機制。 (4)建立全市統一開放的行政審批服務機構名錄庫和網上服務平臺,打造審批“中介超市”,實現“零門檻、零限制”入駐。 5 天津市濱海新區“一枚印章管審批”經驗做法 (1)推行企業設立“一窗登記、一號受理、一網通辦”,落實“五證合一”、“一照一碼一章一票一備案”一天辦結,再造建設項目聯合審批流程,打破“馬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傳統審批運行模式,對所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要件梳理,簡化不必要的審批環節和審批條件,使關聯事項緊密連接、協同辦理,實現了全鏈條、閉合式、整體性“車間式流水線”審批,大幅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平均辦結時間僅為改革前的1/4。 (2)開展標準化審批服務。以操作規程總則為指導,按照“一事項一標準、一流程一規范”原則,全面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完善審批事項標準化操作規程,對審批要件和審批流程、審查標準、審批時限進行規范和細化,將審批標準固化在審批流程中,讓審批行為留痕在固定軌道上,推進依法依規審批。 6 廣東省佛山市“一門式一網式”經驗做法 (1)按照應放盡放、能放都放的原則,85%的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98%的業務均下沉到基層辦理。 (2)實行一口受理、受審分離,強化部門業務協同。將過去按部門劃分的專項窗口整合成民生、公安、注冊登記、許可經營、投資建設、稅務等六類綜合窗口,推行一個綜合窗口受理,群眾辦同一類事項不需再逐個窗口跑。 (3)出臺《申請材料標準應用規范》、《電子表單應用規范》,規范10460類材料,形成732個自然人表單和482個法人表單,建成電子材料庫和電子表單系統。 此前,國務院辦公廳還印發了《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要求如下。 (1)2018年,試點地區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統,按照規定的流程,審批時間壓減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個工作日壓減至120個工作日。 (2)2019年,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在全國范圍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上半年將審批時間壓減至120個工作日,試點地區審批事項和時間進一步減少;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統。 (3)2020年,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除此之外,還有其他省市也在近期發布了有關減少工程審批工序的文件。 成都:取消和調整部分審批要件 為施工許可“瘦身” 5月21日,成都市建委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優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主要以八大舉措,取消調整部分審批要件,為施工許可“瘦身”,做好簡政放權的“減法”;同時進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管理措施,做好加強監管的“加法”;壓減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做好優化服務的“乘法”。 (1)取消和調整的施工許可要件共計12項,其中取消2項、調整為項目開工條件2項、調整為書面承諾和證后監管8項。 (2)取消的施工許可辦理要件,一律不得向企業收取,在保留的要件清單以外,不得增設任何條件或事項。 同時進一步優化招標備案、質量監督備案、安全監督備案辦理流程,將其作為施工許可核發的內部并聯環節,在施工許可環節統一接件后同步辦理,避免企業重復提交相同資料。 此外,壓減施工許可承諾辦結時限。辦理要件精簡后,市建委為落實國家“審批時限減一半”的要求,主動將施工許可承諾辦結時限由6個工作日壓減至3個工作日。 2 海南試點建筑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 海南省住建廳決定對海南省施工總承包企業二級資質(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開展告知承諾審批試點。試點工作實施期限暫定為1年。 (1)2018年6月底前完成告知承諾審批試點事項的辦事指南、《告知承諾書》等審批配套材料,以及完善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數據信息,對企業、人員、業績、項目等信息進行標準化管理,為今后智能化審批打好基礎。 (2)2018年7月1日正式推行對工商注冊地在我省的施工總承包企業二級資質(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開展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工作。 同時,將加強對試行告知承諾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的監督管理。重點強化失信懲戒制度,制定有效監管措施和監督機制。在核查中發現企業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除企業技術負責人發生變更),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依法撤銷其相應資質,并列入建筑市場“黑名單”。被撤銷資質企業自資質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劃分 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4個階段。 (1)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預審、用地規劃許可等。 (2)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設計審核確認和施工許可證核發等。 (3)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規劃、國土、消防、人防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等。 (4)其他行政許可、涉及安全的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事項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與相關階段并行推進。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 1、立項及后續 項目啟動→項建編制單位招標→編寫項目建議書→項建審批→可研編寫→可研評估→可研審批→設計單位招標→方案設計→方案設計審批→初步設計→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證→開工。 2、規劃用地 審批后的項目建議書→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測繪→用地預審報批→土地劃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勘察定界→用地批準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3、專項報批 (1)審批后的項目建議書→環評水保節能、防洪、地震→可研→林地可研、方案設計。 (2)審批后的方案設計→地質災害評估、海域使用、海洋環評、通航論證→施工圖送審、施工許可證。 (3)審批后的初步設計→雷擊風險報批→施工圖送審。 (4)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防雷審查、消防審查、人防審查→施工許可證。 來源:政府網等網站 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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