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正式生效,買房不用再糾結土地年限了,以后都是永久產權!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簡稱《不動產證》,基本包含了房產證、土地證、林地證的絕大多數內容。 房產證的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不動產證上,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其中,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代碼,相當于證書記錄的不動產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不動產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產信息。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房產證、土地證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說,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對于新購房屋等不動產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以及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發新的不動產證。 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首要作用在于保護個人產權,買房辦證手續更加便捷。普通百姓買房將不必再多部門來回跑,所有手續都可在不動產登記中心一站完成。
我國規定住宅用地最高年限70年,商業用地40年(特殊50年),綜合用地50年,所以,朋友們關心的問題來了。 這些證件有效期到期后該怎么處理。 有人會問是不是再也不屬于自己了呢。現在告訴大家無需擔心這個問題,國家的新政規定:不動產登記正式生效,不再糾結土地年限問題,100方補交約1560元即可續期!關于補交年限問題:物權法已生效,該法明確了公私財產的受保護權。
我國規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業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 ,綜合用地50年。現已明確,屆滿自動續期,需要屆滿期前一年申請續費。
《城市地產管理法》第十二條和《物權法》第-百四十九條,有相關規定內容。補的費用不會超過5位數,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米。就是100m的房子只需要補費1560元。
現在不用糾結40年、50年和70年的產品,商業產權,產權到期后兩種結果! 1、如果國家沒有其他規劃,業主只需續交土地出讓金即可繼續使用;
2、若有其他規劃,需要拆遷,則商業補償按照1:3補償,是住宅的3倍!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或其他公眾平臺,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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