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師負責制,對行業帶來了怎樣的沖擊? |
建筑師負責制是以建筑師為責任主體,受建設單位委托,從設計、施工到工程竣工的全過程,甚至包括使用質保期,全權履行建設單位賦予的領導權利,將符合建設單位要求的建筑工程交付建設單位。 標準的建筑師負責制服務涵蓋三大內容:項目設計,施工管理和質保跟蹤。 試點 “政府-” 浦東將理清建筑業管理中政府和市場的邊界,進一步精簡投資項目行政審批及相關中介的服務事項。比如,取消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核準時的環評、能評前置條件。“以前環評、能評是項目核準的前提條件,周期大概2~3月,只有通過后才可以立項。改革后不是說不做了,而是和項目核準同步辦理,這樣可以節省時間。”浦東新區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審查事務中心主任華毅杰說。 “市場+” “建筑師負責制”是最大的亮點之一。所謂建筑師負責制,是國際工程建設的通行做法。在不少發達國家,建筑師不僅是設計師,還是工程師,對建筑材料選取等技術問題的把握非常關鍵,建筑師的全程管理監督對工程質量和效果影響很大。但一直以來,內地的建筑師基本只參與工程前期工作,如整體構思和設計圖紙。政府則成為“技術把關人”,承擔了大量本該市場承擔的職責。 以上內容轉自:建筑技術雜志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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