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出臺商品房搖號銷售細則,公證搖號按序購房 |
原標題:長沙出臺商品房搖號銷售細則,公證搖號按序購房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 圖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0月27日消息,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今日,長沙市住建委印發《長沙市限購區域內新建商品住房銷售搖號具體操作程序》,其中明確 全市限購區域范圍內所有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凡累積購房客戶大于可供房源的項目,應采取公開搖號方式銷售商品住房。 今年10月27日,長沙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的通知》,其中規定,取得預(現)售許可(備案)的商品住房項目,如購房意向者多于可供房源的項目,應采取由公證機構主持的現場搖號、網絡搖號等方式公開銷售商品住房,搖號規則及過程應公開公示。 根據《操作程序》,開發企業提前7天向公證機構提出公開搖號公證申請,并提交公開搖號的具體規則和方案等材料。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后,應拿出公示后的準售房源進行搖號銷售,于搖號3日前在銷售現場(售樓部)發布搖號公告。 開發企業采取實名制方式公開接受意向購房人認籌,接受購房認籌時間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開發企業應向購房人宣講長沙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認籌人應對自己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因隱瞞不符合限購政策事項產生的后果。認籌完成后,留存認籌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編制《報名搖號名冊》,報送公證機構備案確認(紙質和電子文檔)。開發企業在(售樓部)醒目位置公示《報名搖號名冊》,公示時間不少于72小時。 (本文原題為《重磅 | 長沙出臺商品房搖號銷售細則,公證搖號按序購房》) 來源:澎湃新聞-地產界-房產 ![]() ![]() |
上一篇:五部門出臺公平競爭審查細則 將細化審查地方低價供地
下一篇:因城施策成效顯著 業內:樓市“金九銀十”慘淡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