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中的46條控制要點! |
1. 拆除工程施工前,應簽訂施工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2. 拆除工程施工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 對危險性較大的拆除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按相關規定組織專家論證。 4. 拆除工程施工應按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各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5. 拆除工程施工作業前,應對擬拆除物的實際狀況、周邊環境、防護措施、人員清場、施工機具及人員培訓教育情況等進行檢查;施工作業中,應根據作業環境變化及時調整安全防護措施,隨時檢查作業機具狀況及物料堆放情況;施工作業后,應對場地的安全狀況及環境保護措施進行檢查。 6. 拆除工程施工應先切斷電源、水源和氣源,再拆除設備管線設施及主體結構;主體結構拆除宜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及附屬設施,再拆除承重結構。 7. 拆除工程施工不得立體交叉作業。 8. 拆除工程施工中,應對擬拆除物的穩定狀態進行監測;當發現事故隱患時,必須停止作業。 9. 對局部拆除影響結構安全的,應先加固后再拆除。 10. 拆除地下物,應采取保證基坑邊坡及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與穩定的措施。 11. 拆除工程作業中,發現不明物體應停止施工,并應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2. 對有限空間拆除施工,應先采取通風措施,經檢測合格后再進行作業。 13. 當進入有限空間拆除作業時,應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嚴禁采用純氧通風換氣。 14. 對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品的擬拆除物,拆除施工前應先進行殘留物的檢測和處理,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15. 拆卸的各種構件及物料應及時清理、分類存放,并應處于安全穩定狀態。 1. 拆除工程施工前,應掌握有關圖紙和資料。 2. 拆除工程施工前,應進行現場勘查,調查了解地上、地下建筑物及設施和毗鄰建筑物、構筑物等分布情況。 3. 對拆除工程施工的區域,應設置硬質封閉圍擋及安全警示標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區域。 4. 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影響施工的管線、設施和樹木等進行遷移工作。需保留的管線、設施和樹木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5. 拆除工程施工作業前,必須對影響作業的管線、設施和樹木的挪移或防護措施等進行復查,確認安全后方可施工。 6. 當擬拆除物與毗鄰建筑及道路的安全距離不能滿足要求時,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7. 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和防護用具進行進場驗收和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1. 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經審批后實施; 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變更情況時,應履行相應的審批和論證程序。 2. 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3.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且應有記錄并簽字確認。 4. 拆除工程施工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在拆除施工現場劃定危險區域,設置警戒線和相關的安全警示標志,并應由專人監護。 5. 拆除工程使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按專項施工方案搭設,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 安全防護設施驗收時,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應有驗收記錄。 7. 拆除工程施工作業人員應按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 184 的規定,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應正確使用。 8. 當遇大雨、大雪、大霧或六級及以上風力等影響施工安全的惡劣天氣時,嚴禁進行露天拆除作業。 9. 當日拆除施工結束后或暫停施工時,機械設備應停放在安全位置,并應采取固定措施。 10. 拆除工程施工必須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1. 拆除工程應根據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F場消防設施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 50720 的規定執行。 12. 當拆除作業遇有易燃易爆材料時,應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 13. 對管道或容器進行切割作業前,應檢查并確認管道或容器內無可燃氣體或爆炸性粉塵等殘留物。 1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按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 的規定執行。 15. 當拆除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時,應及時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應向有關部門報告。 1. 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應包括相應的文明施工、綠色施工管理內容。 2. 施工總平面布置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優化,減少占用場地。 3. 拆除工程施工,應采取節水措施。 4. 拆除工程施工,應采取控制揚塵和降低噪聲的措施。 5. 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6. 電氣焊作業應采取防光污染和防火等措施。 7. 拆除工程的各類拆除物料應分類,宜回收再生利用; 廢棄物應及時清運出場。 8. 施工現場應設置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駛出施工現場前應將車輪和車身等部位清洗干凈。運輸渣土的車輛應采取封閉或覆蓋等防揚塵、防遺撒的措施。 9. 拆除工程完成后,應將現場清理干凈。裸露的場地應采取覆蓋、硬化或綠化等防揚塵的措施。對臨時占用的場地應及時騰退并恢復原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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